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中,专职辅导员岗位2拟聘人选林超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拟递补聘专职辅导员岗位2陈旭,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0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人事科(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拟聘人选通过考核、政审合格、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等相关程序后方可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142。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拟聘用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1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 专职辅导员岗位2 | 陈旭 | 男 | 研究生硕士 |
广西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