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3-02-18 20:15:41 |  访问:16598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高水平大学建设行列,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上海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人员。

有意向者请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各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各岗位招满即止。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具有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博士年龄一般35岁以下,教授原则上50岁以下。

4、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6、紧缺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二、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教授或应届毕业生 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的能力。 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的能力。 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备相应科研能力。     主持过高级别科研项目,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学界有一定的影响。具有相关行业实践经验者或国(境)外访学经历者优先。 参与过高级别科研项目,具有团队建设经验。有相关行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熟悉会展行业产业发展,或对会展专业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有一定了解和研究。参与过高级别科研项目,具有团队建设经验。有相关行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       副高及以上     具备数字化转型等现代教育实践经验者优先。 基础教育正高级、特级(博士除外)   环境设计专业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包括专业设计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课程等。
2.担任3-5个种类的产品设计的课程教学,主要承担教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制图、机械设计基础。
3.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一定的专业或学术成就。
4.了解本学科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设计实践应用能力,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2.具备从事本专业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要求具有较高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英语教学能力。         副教授或讲师     具有野外观测研究工作能力优先。   具有野外观测研究工作能力优先。      
教授需有海内外大学从事人工智能相关专业经历;能够带领科研团队建设与发展。 教授、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有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相关研究经历优先考虑。
正高职称人员需有高级别科研项目主持经历,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优先考虑。 正高、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有智能网联汽车相关研究经历的优先考虑。
正高职称人员需有高级别科研项目主持经历,车辆工程、机电一体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优先考虑。 正高、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从事电路与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单片机、信号与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教授需有高级别科研项目主持经历和研究生导师经历,在国内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承担学科建设工作。 教授、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教授需有高级别科研项目主持经历。 教授、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有高水平成果者优先。
教授需有高级别科研项目主持经历,承担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教授、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教授、博士后或应届毕业生 相关学历和研究背景的副教授、教授优先。 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无(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编辑资格证、责任编辑证者优先) 掌握数理统计与大数据挖掘,有高校研究和管理经历者优先。 副教授优先  

推荐:更多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