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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招聘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19-10-12 16:47:59 |  访问:8160

我院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中级岗位(博士学位除外)和初级岗位笔试成绩已于10月8日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发布。按照《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和《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确定我院中级岗位(博士学位除外)和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具体见附件1)。

请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3号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北校区3号教学楼办公区三楼3a304室)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10月13日-10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签字的《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

2.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

3.本人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须同时有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6.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1)教师13、教师14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教师15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辅导员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4)会计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会计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教师17、教师29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

(6)教师18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教师19、教师20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8)教师21岗位的应聘人员,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的应同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

(9)教师22、教师33、教师36、教辅4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10)教师24、教辅3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11)教师30、实验实训指导教师4、实验实训指导教师6、教辅7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2)思政教师1、思政教师2、辅导员2a、辅导员2b、辅导员3、辅导员4、辅导员5a、辅导员5b、管理1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13)辅导员7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14)辅导员8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部队服役证明材料;

(15)教辅8、教辅9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16)管理2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同时提交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注:①以上3、4、6、7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查看原件,2份复印件留存)。

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相关材料。

三、其他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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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模版.doc

2019年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中级博士学位除外和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xls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10日

原标题:2019年公开招聘中级岗位(博士学位除外)和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zzrs.sdmyxy.cn/info/1028/15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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